王建鹏同志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上的讲话

2016-02-29 09:17:05 作者:xinxiyuan 来源:

                    (2016年2月25日)
 各位代表,临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已经选举产生,大会的议程及议案审查委员会、计划审查委员会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也已通过,明天上午会议就要正式开幕了。为开好这次大会,保证达到预期目的,下面,我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的意见,讲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会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会议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临清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聊城和临清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行使法定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临清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而努力奋斗。
    认真开好这次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会议的各项任务,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卓有成效地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位代表按照会议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真正把这次大会开成一次高举旗帜、民主求实、团结奋进的大会。
    二、关于对各项报告的审议
    这次市人代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我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6年计划,审查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市级预算,并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这次会议所要听取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讨论通过的有关决议,都是关系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希望各位代表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多提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审议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使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切实可行。
    三、关于代表所提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是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委会、本级人民政府、代表十人以上联名都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按照法定程序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为保证议案的质量,代表们提出的议案,需经所属代表团同意后,再向大会送交。由于审查议案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提出议案应有时间限制。本次代表大会提交议案的截止时间,将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各代表团如有会前准备好的议案可以早交,以便早作审议。
    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受时间限制,会议期间和会议之后都可以提交。凡在会议期间提出的,能在会上办理的,由秘书处商请有关部门在会议期间直接办理,并答复代表;有些在会上不能办理的,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转交有关部门承办,并责成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和及时答复代表。
    四、关于会议的组织领导
    按照法律规定,代表大会会议由主席团主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预备会议前,以镇、办事处为单位,依法组成了16个代表团,各代表团分别召开了建团会议,成立了中共临时党支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有关会务工作。秘书处下设6个组,即总务组、文电组、秘书组、组织议案组、会务组、安全组,分别承担有关服务工作。
    各位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市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全市人民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的机关。出席会议的各位代表,肩负着全市人民的重托,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权力,让我们在中共临清市委和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集中精力开好会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会议的各项任务,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临清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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