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2-08-07 18:04:50 作者:xxbsxg 来源:

临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张新杰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审议认为,自《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该法的贯彻执行,始终坚持把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作为拉动经济增长、增加财税收入、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制定扶持政策、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引导等方式,积极促进我市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是:融资成本高、融资难仍是制约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中小企业发展潜力释放不足;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法》更好地贯彻执行,综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发挥我市特色产业的优势,推动特色产业转型升级。要充分发挥区位、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扎实推进我市轴承、纺织、机械等特色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通过采取不断拉长产业链条、提高区域配套协作能力、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和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等措施,促进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树立品牌意识,重视品牌建设。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在增强创新能力的基础上,重视产品质量,树立品牌意识。要鼓励无品牌生产企业创建自己的品牌;对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名牌商标的企业,要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学会运用品牌营销战略来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不断创新企业融资模式,构建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要通过开展股权融资、银企对接等方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继续发展担保机构、小额贷款机构等民营类中小金融机构和服务中介机构,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同时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鼓励、支持商业银行运用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来创新模式,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四)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要通过政府引导、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设研发检测、电子商务、融资担保、教育培训、行业协会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要针对当前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资金、人才和土地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扶持措施,明确职责,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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